《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称药品管理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8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如下:
- 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全面实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 自2019年12月1日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施备案管理。
- 自2019年12月1日起,取消药品GMP、GSP认证,不再受理GMP、GSP认证申请,不再发放药品GMP、GSP证书。
- 2019年12月1日起,对化学原料药不再发放药品注册证书。
详见下方“阅读原文”。
来源: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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