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2019〕663 号
关于2019年底医药费用报销事宜的通知
全局各单位及全体参加医疗保险人员:
根据东城区医保中心的要求以及元旦、春节放假的全国统一安排,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就2019年12月份至2020年初局社保办收取2019年度医药费单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方便我局退休和在职职工医保报销,局社保办调整简化了报销流程。因此,在职人员和2018年底前已经退休人员,如果“本年度门诊大额累计支付”未达到20000元的,只需要提交全年最后一张实时结算普通门急诊单据。
二、实时结算费用单据必须包括发票和医保结算清单两部分内容,姓名、社保号码或身份证号码、金额数目、章印要痕迹清晰可以识别,不得擅自涂抹修改。同时,申报人要出示社保卡(或复印件)由工作人员比对确认。
三、本年度内在职转退休的、“年度门诊大额累计支付”达到20000元的,还需要提交在职转退休前最后一张单据、达到20000元的第一张单据,已经提交的请主动向工作人员提示确认。
四、已经实时结算的挂号和医事服务费不在报销范围内。
五、全额垫付(未刷卡)的门急诊药费单据报销时需携带社保卡(丢卡人员另须提交临时社保卡)、发票、处方、明细单、诊断证明;全额垫付(未刷卡)的住院及急诊留观药费单据报销时需携带社保卡(丢卡人员另须提交临时社保卡)、发票、处方、明细单(费用清单)、出院诊断证明/急诊留观证明、全额结算证明(北京)、病历。
六、请参保人员于2020年1月3日前申报全额垫付单据,以便在春节前取回社保卡。
七、2019年12月5日至2020年1月10日期间报销的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日 期
时 间
报销地点
2019年12月5日
(周四)
2019年12月30日
2020年1月6日
(周一)
8:30-11:00
13:30-16:30
局大楼三层327室
(朝内大街223号)
日 期
时 间
报销地点
2019年12月10日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月7日
(周二)
8:30-11:00
13:30-16:30
局卫生所
(枣营北里33号)
2020年1月8日
(周三)
8:30-11:00
13:30-16:30
光华路44号办公楼一层接待室
2020年1月3日
(周五)
8:30-11:00
13:30-16:30
松榆西里69号楼地下室
2019年12月16日
(周一)
2020年1月2日
2020年1月9日
2020年1月10日
(周四、周五)
8:30-11:00
13:30-16:30
原人事公司办公楼后院礼堂
(三里屯西六街3号)
八、各单位社聘人员的医药费用不在上述报销时间和地点申报,相关工作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安排并通知。
九、局社保办的联系电话是:65595705、65122200转8331或8333。
十、本通知同时发布在外交服务网www.bsbdm.com.cn和局社保办微信公众号fuwuju-yibaoban上。
十一、2019年度的医药费单据收取工作截止到2020年1月10日。2020年的医药费报销工作的安排另行通知。
局人事处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