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
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
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设立的节日。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从司法机关到学校,都在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同年12月8日,备受瞩目的复旦投毒案第二次开庭审理。
案例简介
被告人林某与被害人黄某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一间宿舍。林某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黄某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某。
2013年3月31日17时50分许,林某在饮水机中注射了做实验时用过的N-二甲基亚硝胺。
2013年4月1日9时许,黄某在421室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即于当日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
2013年4月16日15时23分许,黄某因抢救无效在上海某某医院去世。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判处结果
被告人林某因琐事而采用投毒方法故意杀人,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罪行极其严重。林某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罪行,但尚不足以从轻处罚。辩护人建议对林某从轻处罚的意见,亦不予采纳。判决如下:被告人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相关人员点评
—林志敏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加害人对寝室同伴已有不满,迁怒于他,这个做法本身就有“类杀人”的动机,这不是儿戏。因为一个成年人对自己行动的结果应该有所估计,这是责任,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深刻反思。林某在庭审时说自己没有勇气站出来,这是人性的弱点,但这人性的弱点不能成为人性的趋势。人固然有弱点,但可以通过教育克服弱点,提升良心优势,这和宪法教育大有关系,宪法中的“人民民主”就要负责任。所以,宪法的普及教育就是民主意识的教育,就是责任意识的教育。我们内心世界的变化,要时刻对照宪法精神,我们内心应该装着一部法,当我们产生对别人的怨恨、嫉妒时,要提醒自己,我在心里已经违法了。所以,宪法教育要入人心,在每个人心思意念活动时要提醒自己不要违法,这样就能约束自己,使用公民应该有的权利。
小编有话说
美好年华逝去着实令人惋惜,但我们更该深深反思。
该案体现出我国法律意识、规则教育淡薄。虽然我国大中学校课堂中都有法律知识的教育,但很多学生并没有树立法律意识。在审讯时,林某反复辩称自己是开玩笑似乎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法的。事实上这种现象很多,宪法教育势在必行,让宪法走进校园、走进课堂、走进每个人的心中。
百行德为先 万事法为先
从我们出生 便与她同在
播下法制的种子 收获和谐的果实
排 版 | 侯金玲 张壬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