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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二个宪法宣传周,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普法办统筹全区普法力量,组织策划了路桥区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活动。
区卫生健康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活动中,我局通过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市民宣传宪法、卫生健康等方面法律知识,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同时我局积极探索法治宣传教育新载体、新平台,以“交互式”普法为方向打造全媒体普法体系,强化“互联网+”思维,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今年我局针对微信媒体的特点,结合 “路桥卫生计生监督”微信公众号采用有奖知识竞赛的形式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参与人次6473,完成人次6212,知识点传播数54447,中奖人次1270,推动形成法治宣传教育新形态。
【宪法宣传日】关于宪法,你了解多少?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六个国家宪法宣传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宪法知识。
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等内容。
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
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
宪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作用
宪法保障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宪法促进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
宪法推动了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宪法促进了我国人权事业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国家宪法日是如何确定的
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活动通过“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传递宪法力量”三个环节,提升群众的法治意识,让尊宪守法根植于心,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