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疾控中心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合同储备模式

来源: 烟台卫生健康/ytwjwgw

为有效避免应急物资装备到期所造成的浪费,确保应急物资储备充分、供应及时,烟台市疾控中心多方论证、积极探索,于近日起对部分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所需个人防护装备、消杀灭设备及试剂、现场快速采样检测设备等实行合同储备。

本次合同储备的物资清单按照《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要求,结合烟台市实际,根据全市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评估结果和卫生应急日常管理工作需求确定。储备物资由相关合同企业免费提供并设置专区储备管理,定期更新,确保物品始终处于适宜环境、有效期内、功能完备状态。所有储备物资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等相应单证;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使用方有关技术要求。在应急事件处置中,相关物资在提出采购要求后2小时内(芝罘区、福山区、牟平区、莱山区、开发区等5区,其他县市区4个小时)即可送达指定地点。

近年来,烟台市疾控中心根据防控工作需要,不断充实传染病控制类、中毒处置类、核与放射处置类、队伍保障类等卫生应急装备,在应对流感/禽流感、肾综合征出血热、食源性疾病等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挥重要作用。

本次合同储备是对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形式的全新尝试,也是对实物储备的有效补充,烟台市开发区、福山区、招远、莱州等县市区疾控中心也在实物储备的基础上进行了合同储备,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