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制中国
全国法制宣传日
今天,12月4日, 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九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为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四川省卫生监督执法总队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宣誓誓词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
的由来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约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磁;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杜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
设宪法日,昭示重视
捍卫宪法的决心
《决定》中提到: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国家宪法日”对维护宪法权威,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向外界昭示了执政党和政府重视宪法、捍卫宪法的决心。同时,也可以让全社会更加尊重宪法,认知或了解宪法,自觉遵守宪法。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只是其中的一步,要使宪法真正落到实处,关键还在于系统慎密的宪法宣传和布置。领导干部要首先带头遵守宪法,实践中对违反宪法的行为要大力监督和揭露,同时还要在普法宣传中免流于口号。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宣誓和宪法日为起点、
培育国家认同
设立国家宪法日,让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就是很好的教育形式。庄严的仪式,铿锵的誓言,宣誓是一种法治教育,也是一种警示和约束。宪法的权威以及对法治的信仰,更来源于宪法及法治的实施,在我们的社会中,当一切违宪现象和行为都得到审查追究时,依宪治国就会从理念变成现实,全体人民也会自然地依靠宪法,直诚地信仰法治。要让宪法成为政治参与的行动指南和圭泉,首先要让宪法的精神印刻在每一个公民心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修正案
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杨书处法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法案组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宪法修正案”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现在,卫监君带您了解宪法修改的7个热点话题。
01
宪法修改的目的是什么?
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在总体保持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02
宪法修改内容有哪些?
本次宪法修正案对我国现行宪法作出21条修改,其中11条同设立监察委员会有关。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2.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3.完善依法治国和完法实施举措
4.充实完善我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历程的内容
5.充实完善爱国统一战线和民族关系的内容
6.充实和平外交政策方面的内容
7.充实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
8.增加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
9.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
10.增加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规定
11增加有关监察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03
7个热点话题是哪些?
No.1
Q
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根本法具有哪些意义?
回答: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宪法修正案载入国家根本法,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
No.2
Q
为什么增加“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内容?
回答:充分地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性、全面性、时代性。
No.3
Q
为什么在“国家机构”一章增加了“监察委员会”一节?
回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中重要的任务,就是要设立监察委员会。
宪法修正案对监察委员会的产生、组成、性质、地位,以及它的工作原则、领导体制,包括与其他有关国家机关的关系都作出了规定。
No.4
Q
宪法第79条第三款将“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删去,有怎样的考虑?
回答:党的最高领导职务、军队的最高领导职务和国家的最高领导职务,“三位一体”的领导体制和领导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实践中探索和总结出来的治国理政的成功经验。
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的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任期任职的规定,关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任职任期方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国家军委主席任职任期的规定都没有选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的规定。宪法关于国家主席的规定也应该采取一致的做法。
本次宪法修改是健全国家领导体制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完善国家的领导体制,也有利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No.5
Q
为什么增加宪法宣誓的内容?
回答:目的是教育和鼓励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本次宪法把这个制度确定下来,对宪法的贯彻实施,弘扬宪法精神,增加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自信,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No.6
Q
如何推进宪法实施和监督?
回答: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建立一整套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的实施和监督工作。
No.7
Q
在地方立法权主体增多的情况下,如何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统一性?
回答:赋予所有设区的市立法权。设立“限权限、不抵触、报批准、报备案”四道防线,保证法制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