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强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2020年在全国启动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2022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二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通知》明确了三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统筹推进考核工作。国家制定统一标准、关键指标、体系架构和实现路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对不同类别二级公立医院设置不同指标和权重。
二是科学制定指标体系。在延续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根据二级公立医院实际,按照“采集为主、填报为辅”的原则,尽量精炼考核指标,形成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具体包括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4个方面共28个指标,且均为定量指标,其中21个指标为国家监测指标。各地可结合实际适当补充。
三是不断完善支撑体系。二级公立医院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规定填写病案首页,使用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集(二级中医院使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中医名词术语集),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和质控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利用“互联网+考核”方式开展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
《通知》要求,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按照年度实施,分为医院自查自评、省级年度考核、国家监测分析3个步骤,明确了时间节点和责任主体。各省在2020年6月底前出台具体实施方案,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第一次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2021年起每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指标如下——
注:1.标记“”的为国家监测指标。
2.二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共28个指标,其中国家监测指标21个。
3.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绩效考核国家监测的微创手术目录、三级手术目录、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和重点监控高值医用耗材目录。
来源
健康报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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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增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