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组织开展零售药店专项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和整顿药品经营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打击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药品、执业药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冷藏药品不能提供冷链运输记录、未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存储和陈列药品、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连锁门店从总部以外的药品企业购进药品、非法销售过期回收药品等行为。
专项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以医院周边和城乡接合部药店为重点对象,做到逐个排查、不留死角,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目前,执法人员共检查零售药店5898家次,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发现893家零售药店存在违反GSP要求问题,执法人员已责令其整改;现场处罚3家,停业整改1家,约谈16家,立案134起。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还组织对6家零售药店开展了飞行检查,并抽检了呼和浩特等7个盟市的40余家零售药店,确保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取得实效。
来源:中国医药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