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的药品管理法将落地、疫苗管理法将正式实施
《药品管理法》
《药品管理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该管理法落实“四个严”要求,即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落到实处。在药品从严管理的趋势下,对于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而言都是巨大的挑战。
同时,鼓励创新,为加快新药上市,满足公众更好地用上好药,用得起好药,在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中,设置了不少条款用于鼓励创新。包括对临床急需的短缺药品、防治重大传染病和罕见病等疾病的新药、儿童用药品优先审评审批等。
《疫苗管理法》
新颁布的《疫苗管理法》将于12月1日正式实施。该管理法对疫苗研制、生产、流通、预防接种及监督管理作出系统性规定。有利于疫苗产业创新和行业健康发展,对保证疫苗安全、有效、可及,对重塑人民群众疫苗安全信心,保护公众健康,均具有重要意义。
多地落实“4+7”试点扩围
2019年12月1日起,晋中市人民医院等带量采购扩围范围内的城市公立医院将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的阿托伐他汀钙、硫酸氢氯吡格雷片等25种中西药品,全部降价到位。同时优先使用中选药品,进一步强化医务人员的科学规范用药意识,保证协议期内完成合同用量。
首部蒙医药法规实施
呼和浩特市首部蒙医药法规将于12月1日起实施。据悉,这部地方性法规是自治区设区的市出台的首部蒙医药法规,也是全国地市级出台的为数不多的关于少数民族医药方面的法规,有利于为呼和浩特市蒙医药事业健康、持续、稳步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新版《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将实施
12月1日起,新修订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将施行,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健康保险发展。办法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保障需求,从健康保险定义分类、产品监管、销售经营等方面作了全面修订,规范健康保险产品设计、销售经营和理赔行为,鼓励健康保险充分承担社会责任。
淮南抗癌“救命药”可医保报销
日前,淮南市选择部分三级医院药房销售医保抗癌药,正式构建国家、省谈判药品供应通道机制。这也意味着,有购药需求的群众将能按国家和省谈判价格方便购药。据悉,该新规自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河北正式运行流通领域药品追溯系统
根据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药品流通领域药品追溯系统运行的通知》,12月1日起全省药品经营企业正式上报药品追溯数据。药品经营企业要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完整、准确,不得拒报、虚报、瞒报、迟报。
内容来源:中国制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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