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力!全省开展兽药饲料市场监督检查,通报7大受理举报典型案例

来源: 友成制药/youchengzhiyao
《问政山东》节目中曝光了山东无证生产动物源性饲料原料和在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中违法添加药物恩诺沙星导致威海一养殖场鸡蛋药残问题后,山东省畜牧兽医局为举一反三,堵塞监管漏洞,严厉打击此类故意违法、危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规范混合型饲料添加剂、混合饲料原料生产使用行为,遏制饲料产品中掺杂使假,添加中西兽药等“擦边球”行为,鼓励和引导正规的植物精油、功能性添加剂、天然植物原料等新产品开发,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同步协查违法违规产品,严厉打击饲料添加剂、原料等违规添加药物。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要求各地生产企业严禁在混合型饲料添加剂、饲料原料产品中添加任何药物。饲料药物添加剂只能添加到预混料和配合饲料(浓缩饲料、精料补充料)中。同时各市畜牧兽医执法部门对辖区内预混料、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网上备案的产品标准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对未备案企业或者备案产品名称中有中药、天然植物辅料名字的,进行重点核查或产品监督抽检,督促企业整改标准,以免误导养殖户和消费者。《饲料原料目录》中规定的药食同源天然植物饲料原料,主要功能是营养保健,作为辅料可以添加,但不得在产品标签中将其作为“中药”夸大宣传,凡是宣传标注“防病、治病、促生长功能”的,都按照假兽药查处。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还要求生产企业停止采购、经营混合饲料原料。鉴于混合饲料原料在质量控制、成分鉴别方面存在检测困难,且与饲料原料目录中规定的强制性标识要求不统一,按照《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无法评估,因此从即日起饲料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停止采购经销混合饲料原料产品;饲料生产企业、自配料动物养殖者可以自用自配混合原料,但不得上市流通或者对外出售、代加工。省畜牧兽医局要求各地饲料管理部门结合执法检查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一年一度的饲料生产企业量化分级评定工作,并在2020年1月底前将分级评定结果上报省局饲料兽药处。

同时公布了2019年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受理举报典型案例7起,详情如下:

1、2019年2月28日,胡先生举报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微生物金盾 1-3号等产品过度宣传其为“专用口服疫苗”功效,宣传材料中含有“禽流感、新城疫”等字样。该企业已经从市场召回全部产品,对经销商退货赔款。省局进行现场督办,泰安市和泰山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2、7月1日接胡先生电话举报,反映因使用山东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产酶益生素产品,牛奶检测出抗生素残留。经当地查处,双方正在司法诉讼中。

3、7月10日接群众举报,山东奥兰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网上备案企业标准中,适用动物范围为养殖动物,涉嫌超出添加剂适用动物范围。高唐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对该企业:警告、现场修改涉及的备案标准;按照农业部公告第2131号和2358号将原标准中适用动物“养殖动物”更改为“肉食性淡水鱼类”和“肉仔鸡”。

4、7月17日接到腾女士电话举报,反映从青州壮大商贸有限公司购买的蒸汽玉米压片发霉变质,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该企业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原料。潍坊市政府办公室联合潍坊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查处该企业,并为当事双方组织调解赔偿事宜。

5、7月30日接饲料生产企业举报,反映夏津县华坤植物油有限公司(鲁饲证(2015)14099)生产的棉粕产品涉嫌掺杂使假。省局现场核查,发现该公司改变棉粕生产工艺,违法添加黄色黏土、滑石粉,但不是被举报的问题棉粕生产企业;棉粕中间贸易商青岛阐赢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涉嫌伪造夏津县华坤植物油有限公司产品,并违法添加非蛋白氮成分,提高粗蛋白含量,目前该案件已交由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6、9月30日接群众王女士来访,反映泰安泰西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混合型饲料添加剂,并且该产品标签说明书中标有中兽药成份,违法宣传防病治病功能,在河北省张家口地区部分养殖场户已造成损失。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成立专案组,经调查:泰安泰西农牧发展有限公司、山东中齐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车间内有部分生产的蛋白油脂辣椒油粉、微生态辣椒专用油粉等产品和原料。由于饲料原料列表显示辣椒粉、膨化玉米都属饲料原料类。无法确定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饲料或饲料添加剂,因而无法立案查处。省局已责成其继续查处。

7、10月23日,农业农村部和省局饲料检查组在烟台蓬莱现场检查抽样过程中,查获山东鸿福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涉嫌无证生产兽药、申报材料造假共用化验室和检测仪器、未经批准擅自委托生产饲料产品、以天然植物原料冒充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生产销售、违法转移封存的证物等。该案件烟台市正在查处中。


来源:闪电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