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5日,湖滨区卫健委医教科组织专业人员,对全区6家政府举办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进行2019年度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情况进行考核。此次考核打分按照《湖滨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考核细则》要求,主要对基药政策的学习宣传、药物采购和储备、药物配备使用、货款支付、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合理使用激素等)、群众评价与监督、对村卫生室考核等七项内容。通过对4家乡(街道)卫生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有高庙乡、磁钟、会兴、交口及崖底社区中心8家村卫生室的考核,对每家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区卫计委医教科要求6家基层卫生机构和8家村卫生室对这次考核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进行整改,使我们医务人员对基本药物制度从政策学习宣传、药物采购、药物配备、临床使用、合理用药(合理使用抗生素、合理使用激素等)、群众评价与监督等知识、服务能力、管理水平等方面有更大提高,确保医疗质量安全,更好的为辖区群众做好医疗卫生服务,让群众真正享受到卫生惠民政策。(张 玲)2019.12.6.来源:湖滨区卫健委医教股统筹:刘中平校正:孙宏亮编辑:孟素平 孙 凯投稿邮箱:hbqwjwxxb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