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打击骗保行动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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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保纳入失信记录

为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整体效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兜底保障作用,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建立社会救助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通过虚报、隐瞒、欺骗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待遇的相关人员,按规定录入失信记录,归集报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集中向社会公示,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格局。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了《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参保及待遇领取人员等,有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数额超过1万元等情形,将被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打击骗保监管更严


据悉,为了让医保工作更高效、医保服务更便民,安徽省将打造一个智慧医保平台。据介绍,该平台将坚持“顶层规划、国标管理、系统再造”,着力破解过往多头建设、信息孤岛、条块阻割等信息化建设的症结和弊病,制定省级平台建设的总体架构和顶层规划。同时,坚持引入信息化建设先进理念和前沿技术,将平台建设向省级集中、便民端口向群众延伸;在数据层设计上采取云架构理念,达到准金融信息系统的最高安全标准;建设医保智能场景监控系统,实现医保业务全过程、全天候、全场景智能监控;引入人工智能理念,向各个业务应用系统提供AI 能力服务。


云南省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做好基金监管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全省自检自查,积极配合国家开展“飞行检查”,先后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并将每年9月定为全省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重拳出击、铁腕治乱,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骗保典型案例持续通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治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从中央到地方都在抓典型,持续通报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等骗保典型案例。


举报骗保,奖励金额越来越高



去年12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和财政部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公众举报骗保行为,对符合条件的举报人予以最高额度10万元的奖励。之后,各省市都积极响应国家号召,也出台了相关的奖励办法以鼓励大家举报骗保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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