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衢州衢江区卫生执法人员对衢州市衢江某诊所开展双随机检查时发现:诊所内只有陈某1名工作人员,现场发现陈某签名的处方笺5张。
经核查,陈某为执业助理医师,当日该诊所执业医师外出,就让陈某“顶上”给病人看病。
该诊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单独开具处方的行为,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和《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一)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的;……”的规定。
给予该诊所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对开具处方的执业助理医师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来源:衢江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