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体制改革司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广福建省和三明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通知》提到:“鼓励医保直接与生产企业结算。根据文件,江苏、安徽、福建、上海、浙江、湖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宁夏,11省将逐步推广一票制。从我国整体的趋势来看,全国逐步落地“一票制”是大势所趋。简易解锁“一票制”及其优缺点什么是一票制?由药品生产企业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因过程只开一次发票故为“一票制”。一票制起源“一票制”最早出现于少数药厂,生产的少数药,只供给特定医疗机构,流程简单运输便捷。无需配送企业,都是自产自销。一票制的优缺点“一票制”最大限度省去了中间流通环节,挤压耗材流通过程多余的水分,防止虚开发票,可降低患者及医保基金压力。产品来源更好追溯,杜绝以假充真以坏充好的情况。但缺点同样明显,最主要的是回款问题。没有了流通企业的资金周转,生产企业会面临巨大压力。两票制才实施不久,为何这么急于过渡到一票制?“两票制”还未达到大幅降低药价的预期原因在于实施“两票制”过程中,我们发现其中并未起到显著降低药价的作用。过去,在所谓过票公司帮助下,降低开票成本和规避提现风险是药企底价开票的两个主要目的。营改增之前,过票公司的开票成本远低于生产企业,因此企业选择底价开票,让经销商找过票公司开票,这样就可以节约成本。且代金销售的费用,必须找途径提现,大部分企业不愿承担这个风险,只能由经销商自行解决,因此过票公司又承担了提现的角色。营改增之后,过票公司的开票成本和企业相比不再有优势,企业也就不再找过票公司,转而直接自己高开,成本增加就不可避免了;另一方面,提现需求仍然存在,出于风险考虑,大部分企业还是会交给经销商处理,经销商还要找过票公司或者自己组建公司负责提现,提现成本和风险都将增加,增加的这两部分成本最终还是体现在药价中。那么,新推广的一票制对行业各方有何影响?医药流通企业首当其冲:将沦为药品运输商,或OUT!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货款、生产企业自行或委托配送,药品生产企业到医疗机构只开一次发票,所以医药流通企业将不再需要垫款向药企支付购买药品费用,也不会存在大量的医院的应收账款。因此流通企业的资金需求大大降低,从而降低医药流通企业的财务费用。但是与之相匹配的是,医疗流通企业的收入结构将会大幅调整。其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将大幅降低,原先的药品销售收入将转换为运输收入,原先的药品购买成本转换为运输成本。医药流通企业在集采药品的运输方面,将沦为运输公司。由于医药流通公司传统批发业务的存在,其运输调配的综合成本会远低于不具备规模效应的传统中小型物流公司,因此在医药领域,运输的核心价值依然存在。但是由于不经手资金,所以医药流通企业无法再剥削对于资金的使用的剩余价值,最终实现药价流通过程中的成本进一步降低。但随着顺丰、邮政为代表的第三方物流强势入局医药流通流域,中小医药流通企业生存空间将进一步被压缩。医药流通公司按货值收取几个点的配送费,而第三方物流公司则靠货物的重量、体积及路程来测算,这个费用的社会物流是低于传统医药物流的。且社会物流是从出仓到配送过程中的每一个关键信息我们都能了解到,这也是传统医药物流所不能比拟的。不管一票制何时会全面到来,从行业趋势看,医药流通的企业和自然人,必须未雨绸缪,跟随市场趋势转型才能有更好的发展,不然就会面临残酷的淘汰。医院结算权利收归医保,减少权力寻租腐败医院既是药品款项的结算方,又是药品处方的话事人,医院的权力过大非常容易造成权力寻租的腐败,结算方改为医保机构也许能一步到位解决目前药品过度使用,且药品企业垫资生产经营不善的困境。只是业界没有做好准备直接要一步到位和最大支付方要钱,而且也不知道如何和医保部门有效交道。 医保成为了结算方,意味着医保方对药品使用有审批权,医保方可以作为监管医院的第三方,那么药品的使用也会收到医保局的审核。药企视角:一票制带来的冲击并不明朗在过往的架构中,医药流通公司承担着垫资、配送两大功能。如果实施一票制,给药企带来的直接结果有两个:第一,药企将面对数量庞大的医疗机构,如果想要与医院终端实现高效的对接以及信息交流,必须建立专业的商务团队和搭建全方位的营销网络,不过整合市场上现有的医药流通商未尝不是一种更快的选择。第二,药企失去了流通商这个垫资的“好伙伴”,医保是否会垫付成为未来政策关注点。一直以来,药品回款难是药企心中的痛。药企依赖于流通企业的回馈,流通企业的回款根据药企的实力分档次,通常六十天是一档,九十天又是一档,甚至有的地区半年为一档,而流通企业负责去向医院催款。长期如此形成了一系列行业链条,可以说流通商的垫款是保证药企及时收到货款的保障。所以,结算权收归医保,医保是否会垫付成为行业关注要点,如果医保可及时所有货款给医院或者直接结算给药企,药企回款难问题将得到妥善解决。药企能否自行配送,完全取缔流通企业?最后,基层医疗市场药品的足量供应也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部分药企巨头目前是否有能力自行配送药品,把事情都做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觉得还是比较难的。当然,少部分药企巨头是有能力的,也符合“一票制”的要求。只是如何保证药品的及时配送?在满足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下,生产企业的配送能力能够辐射到县乡一级的卫生医疗机构吗?从基础输液的例子来看,其作为用量特别大的药品,医疗机构一般不具备大量存储的条件,每周至少采购两次。如遇到是偏远山区,要货计划特别零散,很难保证到货的时效性。配送不及时,一旦被医疗机构投诉,高额的保证金被扣,还可能面临踢出市场的处罚,更加得不偿失。从目前国内现状来看,没有一家生产企业有能力将自己的货物直接配送到县乡一级医疗机构,即使是本省的企业,也无法完全做到自行配送。在此前,已经有不少省份出台了相关政策,鼓励或开始试点药品“一票制”,如广东省、浙江省、湖北省、山西省、陕西省、北京市和天津市等。作为先头兵,福建省早在2016年就明确要求医院在采购基础输液的时候,和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严格执行“一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