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主要是指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制度保障范围,常见病、慢性病能够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获得及时诊治,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仍然有保障。目前,基本医疗有保障(医疗部分)的政策有:
1
基本医疗有保障(医疗部分)政策
01
每个村有1所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的村可不设村卫生室,每个村卫生室至少有1名合格乡村医生,药品配备要达到80种以上,并配置相应的基本医疗设备。
02
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有1名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03
县级有1所二级甲等县级公立医院,专业科室设置合理,每个科室有1名执业医师。
04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
05
符合条件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大病集中救治政策,把患地方病及耐多药结核病的建档立卡户病人纳入大病专项救治范围。
06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享受“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即时结报服务。
07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45种慢性病患者,在办理慢性病鉴定手续时,简化认定程序,缩短办理周期,仅需出具县级两名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医师做出的门诊慢特病诊断书确认,对长期卧床患病人口、五保户、重度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由县级医务人员开展进村入户,上门服务鉴定。符合条件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视病情可开具一次性2个月的长处方,并享受慢病报销政策。
08
全面落实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和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
09
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有些小病要在乡镇卫生院看,有些常见病要在县医院看,有些常见大病要在市级医院看,重大疾病才到省级医院看。如果不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会影响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越是基层的医院,看病报销的比例越高。
监制:王纪红 审核:赵庭选 编辑:鱼俊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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