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快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RG)工作,12月16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启动培训会,全面启动部署该项工作。市、县(区)医保局、医保中心、泰康养老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全市定点住院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保办、病案室负责人近200人参加会议。
2001-2012
据了解,自2001年我市实施医疗保险制度至2012年,我市不断探索和完善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先后进行了住院“人均次定额付费”、“床日付费”、“单病种付费”等付费方式的探索,初步形成具有我市特点的“定额结算、大额补贴、单病管理”的复合式付费方式。
2012-2016
2012—2016年,我市实行“各个医疗机构总额预付、超支分担”的付费方式改革。
2017
为了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寻求医患保三方利益的平衡,发挥医疗保险对规范医疗行为的杠杆作用,2017年1月1日起,在深入研究美国DRG付费、台湾按“点”数付费的基础上,结合马鞍山实际,我市创新性地建立协议医疗机构住院医疗费用“病种权重付费法”。经过为期两年多的实践,我市医保住院按病种权重付费方式成效明显,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参保患者三方实现和谐共赢:医保基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2017年和2018年,我市住院费用统筹基金支出增长率连续两年下降,分别从2016年的9.32%下降至6.54%和-0.2%。在统筹基金总量不变的情况下,2017年和2018年医保统筹基金结余分别为1.2亿元、1.33亿元,逐渐扭转了之前基金连续出超的局面,较好实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逐步提升,“住院人次人头比”、“出院信息上传符合率”等多项考核指标的设置实现统筹金支付与医疗服务质量挂钩的再分配;参保患者个人负担水平有所下降,惠民功能更加彰显。
今年6月,我市因工作基础扎实、创新成效明显,被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列入省医保支付方式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城市。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医保经办机构积极引入泰康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双方于今年7月底签署合作协议,8月制定DRG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领导小组,计划今明两年,在全市二级以上具有电子病案系统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DRG付费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全市住院医疗机构,实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DRG方式支付试点全覆盖,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显著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周俊介绍了我市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具体部署了工作目标、任务安排和完成时限。合作保险公司泰康养老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总经理邹军致辞,汇报了改革试点工作的进展。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有关专家作专项培训,通俗易懂并详细全面地给与会人员讲解了DRG业务。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徐良作动员讲话,他深入浅出地解释了什么是DRG以及支付方式改革的缘由,并提出三点要求:
01
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支付方式改革
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大局出发,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责任落实,确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02
有序推进,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希望各相关单位严格贯彻落实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做好数据整理、业务培训、系统建设和测试运行、数据质量评估等工作,确保2020年在全市范围内实行DRG付费,并以此开展2019年协议医药机构结算。
03
协调配合,确保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医保经办机构要认真统筹谋划,牵头组织实施好试点工作;定点住院医疗机构要积极参与业务培训,将DRG应用到医院评价,积极配合医保管理部门推进试点工作;泰康养老保险公司要做好相关经办业务协调与衔接,扎实推进系统落地、数据整理、数据质量评估等,从而共同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试点工作,形成医、患、保多方共赢的格局,实现我市医疗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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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DRG?
DRG改革的英文名为Diagnosis Related Groups,中文翻译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它根据病人的年龄、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等因素,把病人分入不同的诊断组,然后确定应该支付多少医保资金。
DRG 是当今世界公认的比较先进的支付方式之一,其指导思想是通过疾病诊断分类定额支付医疗费用,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主动降低医疗成本,缩短住院天数,控制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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