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按照《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2019年谈判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医保发〔2019〕65号)、《关于印发<天津市推进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药品网上采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津药集采发〔2019〕2号)要求,定于2019年12月22日至12月24日,专项开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直接纳入限定价挂网采购工作。现就相关落实工作通知如下:一、网上填报主体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网上填报。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产品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二、填报药品范围本次专项填报仅针对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请未在“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完成基础信息注册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药品的基础信息注册。已在“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完成基础信息注册的药品,无需重复注册和提交,自行核对企业、药品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准确。三、集中填报时间“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长期开放。本次集中填报时间为2019年12月22日12时至12月24日12时。四、填报方法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完成相关药品网上注册工作。具体方法,请按照《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注册系统操作手册》操作。完成相应操作的协议期内国家谈判采购药品,执行限定价挂网采购,以国家确定的价格作为限定价格,以限定价格作为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医药机构按不高于限定价格的要求在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五、联系方式办公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1楼,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业务受理室。联系电话:022-24538150传 真:022-24538151联系信箱:tjmpc@tjmpc.cn微信公众号: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附件1:97种谈判成功药品名单附件2:更新后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部分”附件3: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药品注册系统操作手册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天津市医疗保障基金结算中心2019年12月22日 ↓↓↓点击“阅读原文”链接查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