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各地开展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工作,规范提供老年护理服务,切实提高老年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12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和老年护理实践指南(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将老年护理专业护士培训,纳入本地区和本单位护士岗位培训计划,并结合实际,制订培训方案,切实提高护士队伍的老年护理服务能力。这也意味着,老年护理专业护士服务能力将渐趋同质化。 《培训大纲》明确,培训对象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正在或准备从事老年护理相关工作的护士,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老年护理专业人员培训时间至少60天,二级以下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至少培训45天。内容主要为老年护理基本理论、常见老年综合征、安宁疗护等理论知识培训及常用老年护理技术、老年康复护理等技能培训。 《指南》主要是针对老年患者需求,明确了评估与观察要点、护理要点、健康指导以及居家护理要点等。来源:健康报网、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编辑:康小北热文推荐关注|省卫生健康委召开全省卫生城镇创建工作集中办公会 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义诊活动 全省医师注意:不通过这项考核,将不能继续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