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来源:健识局;图片来源:原文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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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近日,国家卫健委下发《关于做好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工作的通知》
年关将至,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将被考核。
近日,国家卫健委印发通知称,将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使用药物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考核,保证所有公立医院能够建立合理用药的考核机制,提高医疗机构要是管理水平。
不可否认是,合理用药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目标。《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合理用药考核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据健识局了解,此次合理用药考核的重点应当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含兴奋剂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重点监控药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立医疗机构国家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
公立医疗机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配备使用情况;
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国家医保谈判准入药品配备使用情况。
此前药占比不得高于30%的指标化管理,就迫使不少畅销品种脱离了医院市场。有分析人士指出,这一次的考核内容基本囊括了公立医院日常所用的用药习惯,一旦被纳入考核势必会影响未来整个的医疗机构的用药习惯。特别是,辅助用药、重点监控用药的等政策敏感型品种,将再次遭遇巨大的市场冲击。
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的数据显示,我国公立医院终端药品市场在2017年销售额为1.09万亿元,排名全国药品三大终端市场第一。
业内普遍认为,国家卫健委对公立医院用药的考核,不仅能让大批安全无用销量却畸高的“神药”将彻底失去市场,更为重要的是,可以通过“腾笼换鸟”把医务性收费价格和医务人员待遇提高,打破“以药补医”机制。
考核周期不超过3年连续不合格者暂停执业
根据国家卫健委的部署,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做好合理用药考核管理规划,逐步提高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考核覆盖率。而具体的考核标准将分为三个阶段逐步实施:
到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医疗机构和三级医疗机构考核覆盖率分别达到10%、30%和100%;
到2022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医疗机构考核覆盖率分别达到20%和50%;
到2023年,实现二级医疗机构考核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覆盖率达到50%以上并逐年提高。
《通知》要求,纳入考核的二级以上医院考核周期为3年,纳入考核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周期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而考核采取医疗机构自查自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数据信息考核的方式进行。
《通知》明确,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报送的自查自评情况,通过信息化平台在线采集医疗机构考核指标关键数据,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核查分析。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将合理用药考核结果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内容,并与医疗机构校验、医院评审、评价相结合。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由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连续不合格的,予以暂停执业,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倒逼医院提高专业水平实现腾笼换鸟的最终目标
随着带量采购在全国铺开,能否建立合理用药的机制已成为公立医院的考核重点。此前,取消医疗机构药占比考核,曾在医药圈产生了强烈的反响。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在今年1月的国务院例行吹风会上明确指出,使用了合理用药的相关指标取代了单一使用药占比进行考核,是把医务人员每一张处方的合理性和病人用药的质量安全放在一个更加突出的位置上。
曾经的“药占比”考核,无疑影响了许多药品生产企业的发展。现如今,所有的公立医院要建立更具科学性,人性化的合理用药考核机制。
业内普遍认为,这将直接影响到每一家药企今后生存发展的现状,甚至颠覆传统医药产业的营销模式,将以往“以药品为中心”转化为“以病人为中心”。事实上,新版国家基药目录发布之后,各省市推行基本药物在医疗机构的使用情况,缓解“看病贵”难题,降低群众用药负担。特别是,临床急需的罕见病、肿瘤等大病用药已经过了两次国家医保谈判,已基本形成了动态准入机制。
而与此相对应的是,685种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迎来政策利好。除了行政层面的绩效考核外,医保杠杆也在发挥威力。
从目前情况看,按病种付费已成为控费的“主流”,辅助用药也将受到进一步的限制。那些曾经年销售额一度超过数十亿元的重磅品种,今后一定会被所有公立医院纳入被考核的对象。
业内普遍认为,此番国家卫健委将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纳入合理用药合理是希望在“总额预付下,结余留用”,以及按病种付费为核心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激发提高医务人员劳动所得等措施,实现“腾笼换鸟”的最终目标。
事实上,随着国家医保谈判、4+7带量采购等政策持续落地,倒逼医疗机构提高专业水平,控制医疗服务费用的过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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