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冬季以来,兰州市各大医院就诊、住院的人越来越多,由于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仍然较低,医院医保结算窗口从早到晚排长队,医疗保障部门的咨询电话更是此起彼伏。
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为何提高?住院报销比例究竟是多少?一年内多次入院起付标准有何变化?哪些病症情况可以自主选择医疗机构,不用转诊手续?针对这些问题,交通1035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为您权威解读。
转载:甘肃交通广播(记者 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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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标准
其实,在个人缴费标准提高的同时,国家的补助标准也在相应的提高,医疗保障能力越来越强。
兰州市医保服务中心副主任 何武伟:
“2019年,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在2018年220元的基础上增加了30元,缴费标准是250元,国家的补助由去年的480元提高到今年的520元。2019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就截止了,没有缴费的居民抓紧缴费,错过缴费期,2020年看病就医费用将无法报销。”
基本医保结算的三项重要指标——
起付线、报销比例、封顶线
三甲医疗机构(省级医院):起付线2400元,报销比例60%;
三乙医疗机构(市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0%;
二级医疗机构(县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80%;
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85%;
封顶线:全年都是4万元,封顶线超过后,进入大病保险,按照60%-80%不等的报销比例分段进行报销。
长期门诊报销政策究竟是什么?
为了解决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长期需要就诊治疗,但又达不到住院标准的这类患者就医费用,兰州市确定了46种长期门诊病种。核定了长期门诊资格的患者,根据就近原则,选择长期门诊就诊医疗机构,在支付限额内只需按比例负担个人自付部分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一年内多次入院起付标准有何变化?
线城乡居民在同一个参保年度内多次入院,从第二次住院起,起付标准(通常所说的门槛费),依次递减20%,但是递减不能低于原门槛费标准的50%。
哪些病症情况可以自主选择医疗机构
不用转诊手续呢?
线第一、从年龄上来说,7岁以下儿童和65岁以上老人不受分级诊疗的限制;
第二,从人群上来说,孕产妇、重度残疾人、急危重症患者和精神病患者都可以直接自主选择医疗机构首诊,不受分级诊疗限制,也不需要转诊;
第三,对已经确诊为恶性肿瘤等明确的51种重大疾病的患者,在后续治疗中,可以直接去相应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要转诊手续。
兰州市医保服务中心城乡居民科 周方圆: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生产、生活中发生意外伤害,无他方责任和他方赔偿,可以纳入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之中。有第三方责任的,城乡居民医保不予报销。”
三种医疗救助方式看仔细!
为了缓解贫困人口就诊费用负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之外,还有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针对的人员范围是: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农村建档立卡户。
一般来说,医疗救助方式共分为以下三种:
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张琳:
“第一种方式:资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针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中的全额保障对象、孤儿,进行全额资助,政府直接承担;针对城乡低保家庭中的差额补助对象(城市和农村低保家庭中的二类、三类、四类),资助200元;针对农村建档立卡户,资助50元;
第二种方式:发放门诊费。对城乡特困人员每年发放200元门诊费用;
第三种方式:贫困人口住院进行医疗救助。在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政策范围内的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普通疾病4万元,重特大疾病8万元),针对城乡特困、孤儿按100%比例救助;针对城乡低保家庭按80%比例救助,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按70%比例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