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事件后食药监局有何措施?
在莎普爱思遭遇市场质疑时,其他企业在进行广告投放时需更加谨慎。未来,监管部门将加大对出现在药品、保健品、器械等领域的“神药”、“神器械”广告的检查力度。
12月15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10起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广告的通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互联网上监测到,这10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存在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扩大宣传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名义或形象作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严重危害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10起保健品虚假宣传广告包括:“洛阳九九龄维他醋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99龄维他醋”的广告;“正颖牌红景天颗粒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正颖牌红景天颗粒”的广告;“芝圣堂官网”网站发布的标识为“芝圣堂牌硒芝胶囊”的广告等。
电视上推广的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是真的吗
是骗人的
有没有保健品虚假宣传受到处理的?
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监测到10起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内容均含有不科学的功效断言,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或扩大适宜人群范围,使用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以及利用学术机构、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功效证明等问题,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海南康斯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康蓓健牌蜂胶软胶囊”。该产品通过报纸和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修复长期被糖毒、药毒损坏的心脑血管、肝肾及神经损伤,杜绝并发症风险,健康轻松地多活20年”等。
二、成都华德生物工程研究所(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华德虫草菌丝体片”。该产品通过报纸和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很多慢性病全面改善,病情全面康复,生活质量大幅提高;身体阴阳平衡,气血畅通了,白发变黑,恢复年轻态”等。
三、威海南波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金奥力牌氨基葡萄糖碳酸钙胶囊”。该产品通过报纸和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修复损伤的关节软骨,恢复关节正常的生理和运动功能;防止软骨组织退化引发的各种疾病”等。
四、北京佰益堂保健食品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海斯比婷牌胶原蛋白粉”。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两个月瘦了60斤;十几天就能恢复理想体重;三高基本都能得到缓解”等。
五、北京珍生康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葡番硒牌颐丽胶囊”。该产品通过广播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平稳降血压,细胞快速修复,消除自由基”等。
六、中美艾尔(北京)国际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万寿草牌灵芝灵芝孢子粉颗粒(无糖型)”。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调节血糖,抗癌消炎,消除人体自由基,刺激胰岛素的分泌,改善睡眠,改善肠胃功能,提高免疫”等。
七、福州依佳尔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康圣牌一珍胶囊”。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一个多月眼睛开始看清东西,血糖基本平稳,发黑的脚趾慢慢恢复,全面解决糖尿病及并发症问题”等。
八、芜湖市诺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奥诺康牌多烯酸软胶囊”。该产品通过广播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打通血管,治理血管,清除血管自由基,调理血管抗动脉粥样硬化,防治心脑血管疾病患者普遍的眼病问题,增加细胞活性,免疫力低下的问题能得到解决”等。
九、山东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蜂胶维生素E软胶囊”。该产品通过电视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调节血糖,抗菌消炎,抗氧化延缓衰老,净化血液(调血脂血压),改善睡眠,改善肠胃功能,提高免疫,恢复体力,调节代谢(保肝护肝),抗肿瘤,促进组织再生,软化血管,降三高;服用40天,高压120,低压80”等。
十、天津市祥康保健用品科贸有限责任公司(证件持有者)的保健食品“祥康牌祥康酒”。该产品通过广播媒介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宣称“平稳降糖,修复细胞,是老年人唯一的依赖”等。
对上述10起保健食品违法广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其违法行为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依法撤销其有效期内的广告批准文号。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大对违法广告跟踪监测工作力度,一经发现,要及时采取责令其产品暂停销售等措施,联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请帮忙介绍几个最近的虚假药品广告案例
案例一
2004年,上海各级工商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1039件,罚没款822万元,有力地规范了上海的广告宣传秩序。为进一步惩戒违法主体,维护消费者权益,昨天市工商局向社会公布2004年上海工商部门查处的十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北京九九方元保健品经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布虚假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2004年6月以来,该公司利用媒体、宣传册等宣传“富硒灵芝宝”保健食品,广告内容中夸大了产品的功效,称“适合各个时期的肿瘤患者”、“明显降低肿瘤复发与转移的几率”、“全国服用肿瘤患者数已超过50万”等,严重误导肿瘤患者。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8000元。
案例二
上海教卫进修学院发布虚假招生广告案。2004年7月,该学院利用媒体发布“航空乘务员就业培训班”,称可以“保证入选学员顺利进入民航系统就业。”实际上无任何单位授权该学院开设航空乘务员培训班,以及定向就业招生,学院无法保证入选学员进入民航系统就业。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8600元。
案例三
上海林赛娇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2004年3月,该公司利用报纸发布广告宣传“肠清茶”保健食品广告,广告超出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称“毛孔变小、皮肤细腻,失眠得到改善”。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4000元。
案例四
上海智绘生物医学研究有限公司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案。2004年6月,该公司为其经销的“东方灵芝宝”灵芝胶囊药品自行设计并散发印刷品进行广告宣传,称这种药品可以“治癌、抗癌”,而这种药品实际经批准的药理作用与“治疗癌症”无任何关系。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五
上海金谷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发布虚假保健食品违法广告案。该公司在明知其产品核定的保健功能为“改善记忆、抗疲劳、延缓衰老”的情况下,利用产品的成分进行虚假的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以为产品“对脑萎缩、老年痴呆”等疾病有治疗作用。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案例六
上海中科敬业生化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案。2004年2月,该公司在本市报纸发布“中科甲尔胶囊”保健食品广告,广告中的“溶解沉积在血管内壁的血斑、血栓,疏通血管经脉;调节血粘”等内容,超出了该产品实际被批准的保健功能范围,误导了消费者。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300元。
案例七
上海可丽可心保健品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减肥产品广告案。2004年2月,该公司在本市某报纸发布广告,称“一个月减肥20斤,两个月40斤”,“45天就能减30斤”,并承诺少减一斤可全额退款,这些说辞无相关证明,片面夸大产品减肥效果,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5000元。
案例八
上海南洋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案。2004年5月,该医院通过其擅自发布的印刷品,大肆进行治疗尖锐湿疣、淋病等性病的医疗广告宣传,并含有“保证治愈”的内容,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九
上海杨浦区医联门诊部发布虚假医疗广告案。2004年9月,该门诊部利用报纸发布医疗广告,称其推出的“光子减肥”项目,“只需一次,终结漫漫减肥路”,“只需一次一小时,做到想减哪儿就减哪儿,让您真正拥有永久苗条的身材”,误导了消费者。
官方指出保健品虚假夸大宣传是怎么回事?
新华社北京3月17日电(记者陈聪)保健食品可以“壮阳”“防癌”“治百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日前指出,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人,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
食药监总局提示,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食药监总局强调,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索要正规的销售凭据,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
选购保健食品时,消费者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地选择,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相关产品信息可在食药监总局网站查询。
消费者在选购保健食品时,要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及其生产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可到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查询。
食药监总局指出,消费者发现食品欺诈行为时,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此外,针对湖北、安徽等地个别企业在销售食品过程中,涉嫌通过会议营销等方式虚假夸大宣传,声称所售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问题,食药监总局17日表示,已立即部署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迅速组织查处涉事企业和产品。